食品科学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4-19浏览次数:546

  1. 根据学院的工作部署,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式政策教育。

  2.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对学生中存在的倾向性思想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。

  3. 负责学生的行政管理工作。

  4. 根据我院特色,抓好班集体、学生会和各团委的工作。

  5. 协助党组织抓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考察和写实工作,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
  6. 关心学生的学习‘思想和生活,定期与班主任、学生骨干及院领导沟通情况,对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要正确引导、迅速反映、及时处理。

  7. 做好学生入学、考试、社会实践、勤工助学、助学贷款等有关环节的工作。

  8. 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规律,不断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,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。

  9. 根据学校和学院学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,负责制度所承担任务的工作计划及总结。

  10. 完成院党政领导临时交于的其他工作任务。